客户将其持有的核心机构(省属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、医院、政府部门等)的应收账款质押给我司,作为还款保证或担保,向我司申请的贷款。
持有核心机构(省属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、医院、政府部门等)应收账款的客户。
(一)借款主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登记; (二)征信状况良好,无重大涉诉; (三)贷款对应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、土地、环保等相关政策; (四)贸易背景真实。
基础证照、财务报表、有权机构出具的同意应收账款质押的决议、应收账款对应的贸易基础合同、应收账款债权证明材料(运输单据、发票),以及其他必要资料。
主办单位: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
技术支持: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—— (请使用IE10及以上浏览器)
Copyright © 2020 甘肃招标咨询集团 All rights reserved陇ICP备200000号-1